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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12/14
立院廝殺三讀 地制法闖關
記者:Abas/Takiyu
地點: 全臺 全部  
原住民族行動聯盟直接找上立委要求修正地方制度法,不過對許多人來說,一旦立法三讀幾乎是生米熟飯,還要再修法就是曠日費時,不過在現行的法令規定之下,修法卻是根本之道,今天(14日)有民進黨立委陳瑩出面力挺行動聯盟的訴求,還暗指有國民黨籍的山地原住民立委當時在修法闖關的關鍵時刻請她趕快讓地制法通過,不過這位國民黨立委也有說法,帶您到立法院。



今年1月18日,地制法在混亂中修正過關,國民黨原住民籍立委包括廖國棟和孔文吉奮力捍衛主席台,就是要抵擋民進黨的杯葛促成地方制度法二度修法闖關,只見民進黨籍立委陳瑩搬出梯子極力要協助民進黨其他立委搶攻麥克風,不過最後地制法修正草二還是三讀闖關。



當時在各界關注中過關的地制法,如今卻成為原鄉的一大隱憂,原住民族人現在把矛頭對向促成地制法三讀通過的立委,民進黨立委陳瑩首先表態,暗諷國民黨原住民立委是犧牲原住民族自治權的幫兇,陳瑩暗示國民黨立委,包括山地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力促三讀的地制法促使五都升格,但現有的原鄉改制於原住民族特別行政區,區長官派,鄉民質疑也即將失去原鄉的財政、土地與人事權,倉卒立法引起反彈,立委孔文吉表示先讓地制法闖關再修法是總統府的意見地制法出現爭議,孔文吉提出修正案版本,只是把法修回來,恐怕不是件簡單的事,經過一番協調,最後立委孔文吉整合行動聯盟建議與自己的地制法版本,草擬出修訂內容,增訂地制法第一條之三,要求原住民族地區地方制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辦理,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



這點與原住民族行動聯盟的訴求相同。並且增訂第七條之四,要求直轄市內的行政區如果是由山地鄉改制,應等到原住民族自治法公布施行並徵詢民族意願後,就回復其自治區公法人之地位。



另外,為了保障原鄉自治權益增訂第八十七條之四,要求直轄市內的山地鄉,在還沒有實施民族自治前,應維持鄉級自治並準用地制法關於鄉的規定,不受本法直轄市關於區的限制。



除了依據行動聯盟的版本增訂第一條之三以及第八十七條之四外,也將立委孔文吉版本的增訂第七條之四保留成為最後提案修法版本。不過立委孔文吉把球丟還給了各族代表,認為已經緩不濟急孔文吉提出修法難度,陳情代表認為,高雄原鄉在八八風災後忙於救災,責任不在人民。



孔文吉最後決議以這個整合後的版本提出法律修正案,未來必須經過程序委員會審查後送到內政委員會討論,恐怕無法如行動聯盟期望在12月25日之前修正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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