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健森/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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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原住民經建股股長林文和,被控涉嫌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以採購工作人員所需裝備為由,向上級簽報採買費用卻藉機中飽私囊,再偽造不實單據核銷,不法獲利18萬餘元,卻恐得因此吃上4年6個月的牢飯,公家機關的鐵飯碗也就此不保。
林文和從民國95年開始,連續4年利用承辦「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地處理計畫」、「原住民保留地造林地撫育管理計畫」、「國土保育AB計畫」等機會,向上級簽報需採購工作帽、雨衣、水壺、背包、除草刀、驅蚊器等器材供工作人員使用。
但林文和卻並未實際採購所列出的相關裝備,而改以購買提貨券並趁機侵吞部分提貨券,林文和再利用不實的發票、收據,以及偽造當事人提領證明,向會計人員辦理核銷,總計林文和在4年之內以相同手法,詐取了18萬1300元的採購經費。
案經宜蘭縣調查站偵辦後移送法辦,因犯案事證明確,一審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合計判處林文和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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