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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8/08
駕訓班超收學員 監理所被指放水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地點: 全臺 全部  
台中縣一名汽車駕訓班離職教練向本報投訴,指依駕訓班管理辦法規定,每名教練每期最多只能教14人,但部分教練學員動輒2、30人,為規避稽查冒名簽名,甚至違反規定降低學費,不但駕訓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連監理所也未落實稽核,不忍民眾花錢權益受損,還影響教學品質,危及行車安全,決定出面揭發。



每年到汽車駕訓班學開車的民眾很多,一位有10多年教學經驗的駕訓班教練向本報爆料,指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每名教練每期最多只能教14名學員,但有不少招生能力強的教練,指導學員超過上限,甚至有高達2、30人的情形。



避稽查 出現借牌、冒簽



該名教練表示,為了規避稽查,駕訓班使用「借牌」方式,讓教練在學員訓練紀錄卡上「冒簽」,這些教練因分身乏術,不是減少道路駕駛時數,就是讓3、4個人擠一部車進行道路駕駛,造成教學品質不佳。



教練指出,監理所在「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中規定,每期收費最低8000元、最高1萬3000元,學照、報考費和駕照等費用還要另外收,但一些擅用網路、部落格招收學員的教練,卻刻意壓低價格招生。



記者實際打電話了解,台中縣某駕訓班教練在電話中明確表示:「公司規定統一報價9000元,為避免監理所錄音處罰,價錢見面時再細談,可以更優惠。」證明收費確實有議價空間。



該名教練還說,這些現象由來已久,但監理所稽查人員,每次稽查前都會先通知駕訓班,讓業者有時間因應,才造成亂象持續。由於教學品質不佳,將來上路受害的是學員、大眾,不忍民眾權益受損,良心過意不去,才會揭發弊端。



監理所否認通風報信



台中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課課長楊富雄表示,監理所每月至少到每個駕訓班查核一次,並否認查核前會先通知。他強調,核定招生人數是依駕訓班提報的教練名冊,若有教練指導學生超過或借牌冒簽情形,會以書面糾正、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處以核減招生人數處分;至於未依規定收費,依該管理辦法第47條第1項規定,也將處以停止派督考訓練6個月(無法原地考照),近期會加強查核轄區駕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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