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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10/08/05
族規超硬 厄瓜多法律管不了
記者: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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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少數理應受到政府法令保護;但原住民自定訂的「族規」若罔顧人權,是否也應受到法律規範?南美厄瓜多(Ecuador)原住民部落私刑引發極大爭議。
外界質疑族規太嚴苛,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一名男子奧蘭多‧逵石(Orlando Quishpe),全身濕透的被綁在樁上,群眾操著克丘亞語(Quechua)叫他「謀殺者」和「叛徒」,婦女接著用帶刺的鞭繩抽打他,族內領袖則把皮帶甩向他的背。
這是在厄瓜多境內位於安地斯山脈的拉科查(La Cocha)原住民社區,一群人聚集在廣場上觀看一名身體裸露的逵石背著裝滿石頭的袋子遊街。
依照「族規」逵石和其他同黨因為謀殺一名當地男子,必須經過這些懲罰,並且繳納6,750美元(約新台幣21萬4千元)做為社區的補償金。
懲罰儀式在5月23日舉行,至今已2個多月
,事件仍舊在厄瓜多社會延燒,引起諸多討論
:難道原住民正義就可以罔顧人權?抑或原住民的私刑是否受法律規範?
暴力並非處法本意。厄瓜多約有4分之1的人口是原住民,從太平洋沿岸、安地斯山脈到亞瑪遜地區共有16族。數世紀以來,許多原住民社區一直沿用祖先流傳下來的族規:處罰的用意是為了告訴族人什麼是錯誤的作為,並且讓他們有機會和族人重新和諧共處,也是一種對大地之母的尊敬。
厄瓜多憲法在2008年通過,同時簽署了多項國際協議,承認原住民的自治權力,包括原住民可以使用族規維持族群正義。
媒體將拉科查事件報導成未開化與暴力的行為,導致政府開始質疑原住民正義的合法性。在一個公開播映的政府節目內容中提到:「殺戮、綁架、私刑拷問…這就是所謂的原住民正義嗎?

厄瓜多總統柯利亞(Rafael Correa)認為拉科查事件是一個怪異的暴行。他說:「我們從媒體所看到這種公開的惡行是不正義的,看在老天的眼裡,這是虐待,這是野蠻的。」
逵石的叔叔表示:「他們全被蒙住眼睛,關在一個水坑裡,全身赤裸,水的高度滿到他們胸部,奧蘭多看起來就像是一名戰俘。」親屬們認為逵石受脅迫而被迫承認罪刑,也擔心他的性命不保,因為拉查科的原住民領袖可能採納死刑,但此舉明顯違憲。
領袖:並無殘忍對待。原住民領袖里卡多‧卡路易沙(Ricardo Chaluisa)否認該些指控
。他說採納死刑是謠傳,而5名嫌疑犯被拘禁在一間私人房舍,受到了「適當地」對待。這起事件浮上台面後,司法部長荷西‧瑟拉諾(Jose Serrano)個人主張把嫌疑犯轉移至正規的司法審判流程。
5名嫌疑犯的驗傷報告並沒有對外公開。同時,包括卡路易沙等3名原住民領袖被以綁架、私刑拷問、虐待和勒索的罪名逮捕,但沒過多久即以證據不足而釋放。起案件正由厄瓜多憲法法庭審理中。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原住民特別調查報告員詹姆斯‧安奈亞(James Anaya)對於厄瓜多政府的反應則頗有微詞,他說:「只因媒體片面的報導,就把原住民正義解釋成違反人權的暴言惡行,這對跨文化和跨族群的國家會產生不良的後果。」
政府原民觀念不同。原住民正義學者、人類學家費爾南多‧賈西亞(Fernando Garcia)說:「在厄瓜多,族群關係仍舊是一個問題,正義是祖先們擁有最根本的權力,不會捨棄也不習慣於接受其他人的作法。」
舉例來說,潑灑冷水和鞭打在原住民傳統習俗中並不認為是虐待,仍有克丘亞社區在淨化儀式使用相同的儀式。原住民哲學認為把人關起來才算違反人權,因為他們的自由被剝奪了。
卡路易沙表示,把人稱為罪犯,比施行原住民懲罰更難以讓受刑人被社會接受。他舉出2002年曾接受相似懲罰的謀殺案嫌犯,現在是社區中的活躍的運動份子。政府表示憲法中給予原住民解決內部衝突的權力,並非是謀殺這等的嚴重罪刑。但在原住民價值體系中,謀殺因為會破壞設群內的自然和諧,屬於內部衝突的範疇。
原民將繼續沿用族規。立法者和司法部門為了避免第二個拉科查事件發生,現正研擬規範何種案件必須有司法介入,並且希望這項法令可以解決目前的爭議。
但是對厄瓜多的原住民領袖來說,無論新法會不會施行,他們都將繼續沿用自己的方法,卡路易沙引用了厄瓜多原住民運動鬥士陶樂絲‧卡安戈(Dolores Cacuango)的名言說:「我們就像是高原上的草,即使被拔除或燒掉,我們仍會再生,而且更加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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