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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6/14
〈親人36計〉戴愛玲等待 找到對的人
記者:文/呂政達
地點: 全臺 全部  
出自排灣族頭目家庭的戴愛玲,形容她從小到國中都是超級乖乖牌,很聽話,不太有自己的意見。

排灣族實施長嗣制,由第一個子女繼承家屋,所以媽媽是頭目,身為長女的戴愛玲將來也會繼承頭目,必須主持族裡的重要祭典。因此,嚴格家教是必然的,但化為戴愛玲的感覺,卻是連連的禁止和規定,做什麼都不行似的。排灣族也是個較內向的民族,漢人社會裡親子間的肢體動作,或稍微親密點的抱抱、親親,在戴愛玲記憶中,幾乎未曾出現。

顯然,唱歌釋放出戴愛玲某一種的深層性格。從國中起她就超想談戀愛,但家人一概反對,一直到成年出唱片,也是如此。15歲時,她瞞著家人偷偷和男生約會了幾次,也在媽媽嚴格看管下無疾而終。日後當她費盡丹田力唱「對的人」,還偶會想起那年的青澀約會。但哪個女孩不是這樣長大的呢,不都在青春年華就幻想著「對的人」?

到都市唱歌,交第一個應該稱得上「正式」的男朋友,家人照常反對。當時她和舅舅一起租房子,有次颱風天,她故意留在外頭不回家,搞叛逆表明心意。回家時,舅舅卻在客廳等她,著實訓了一頓話,說她出來是為了家裡好,聲淚俱下,叫她不要談戀愛了。

想起戴愛玲當年在夜色掩映下偷偷去約會,彷如是長女的宿命。但談起媽媽的婚姻,戴愛玲悄悄說,媽媽那時候自己也有男朋友,結果外公和外婆趕快做主為媽媽安排相親,將一個門當戶對的丈夫招進門。原來如此,她媽媽的青澀和宿命,有沒有找到「對的人」的寬懷,就掩遮成女頭目的秘密。

【獻計】

排灣族的長嗣制是,父母最長的子女須行迎偶婚,長女要招夫進門奉養父母,掌管家務,將來,弟妹們則都要離開原生家庭,行從偶婚到配偶的家族或行新建婚。這個制度好處在於,家族的主幹由長嗣繼承,父母的照料較不會有爭議。

當部族的頭目是女性時,當然,就是台灣原住民常見的「母系社會」,戴愛玲從小就在這樣的氛圍成長。我們從同為排灣族的女作家阿烏的作品感受到,在母系社會中男性的地位不見得會比較低,同時也有助於打破男尊女卑的性別迷思。但是母系社會的子女與異文化通婚,也可能要走一段更為辛苦的路。找對人,好像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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