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本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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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土地被劃為保安林地,林務局認為原住民族人要還土地給政府,也有許多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被劃入國家公園,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5/31)再度進行國家公園法的修法,立委要求國家公園裡面進用員工應該要占國家公園裡所有員工的1/2甚至2/3,最後行政立法妥協,通過國家公園要進用1/2原住民員工的比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31審查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其中對於在國家公園內任用原住民的工作人員,立委要求明定進用比例。
不過營建署長認為進用人員的規定應該回歸到現行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原住民地區的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僱用公務人員身分的原住民必須佔該單位的2%;而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的總額應有1/3以上為原住民的規定引起立委的不滿。
最後經過立委之間的協商,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國家公園內的研究員、巡山員以及解說員的人數必須有1/2是原住民籍。草案也將送到大院進行二三讀。另外,立委要求森林警察應該優先進用原住民。
內政部次長沒有辦法當場承諾森林警察由原住民員警來擔任,因為警察的升遷跟調派權責在警政署,還必須跟警政署做協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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