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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10/05/24
工保法成效 原民立委打問號
記者: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
地點: 全臺 全部  
金融海嘯過後,台灣景氣逐漸回升,但是原住民失業率情況又是如何呢?行政院原民會副主委林江義24日在立法院表示,民國99年第一季失業率為6.97%。雖然較上季略為下降,但是原民立委質疑《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實際成效,要求原民會確實掌握原住民失業問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4日審查由國民黨立委孔文吉等人提案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修正草案。

壓縮都會族人工作權

現行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孔文吉表示,現行條文雖然保障原住民在原鄉地區可以優先承包,但是並未包含都會區,造成都會區族人工作權益及承包機會受到壓縮,希望修法保留2分之1的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給都會地區原住民。

都會族人少無力承接

針對立委提出的條文修正,行政院工程會企劃處副處長傅兆書表示,根據統計去年政府採購案件總數約為19萬件,而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大約是11萬件,大約佔總採購案件數的65%,但是原住民在都會地區的人口數只有總人口數的1%。

傅兆書說,如果保留2分之1的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給都會地區原住民,除了對其他業者不公平,都會地區的原住民人數過少,到底有沒有能量來承接也是一大問題。此外,傅兆書表示,目前廠商多半是漢人為主,原住民大都是受到僱傭,如果工程採購能夠快速通過,反而有助於原住民就業。

國民黨立委簡東明則表示,姑且不論是否保留都市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件,光是現行條文已經保障的原住民地區由原住民優先承包,實際成效並不如預期,除了有刻意阻礙的情況發生外,最常見的就是原住民包商未被告知。

無盟立委高金素梅更以實際案例指出工作權保障法的漏洞。高金素梅表示,根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公開招標的工程第一次招標必須同時要有3家廠商以上,才能進行開標,而原住民地區1百萬以下小型工程,原住民廠商於第一次招標時才有優先的得標權利,若案件流標到第二次招標,則無法享有優先得標。

「工保法是大謊言」

高金素梅表示,因為原住民廠商在第一次開標享有優先權,所以非原住民廠商往往不願意參加,到頭來還是沒有保障到原住民的工作權,投訴的族人更直指:工作權保障法是個大謊言!

簡東明表示,工作權保障法在立法院已經躺了兩年多的時間,因為修正草案第5條的進用比率,及第8條的勞動合作社免稅條文,內容仍具有爭議,各部會協商至今都沒有結果。

最後會議主席張慶忠做出結論,第11條修正草案將併入其他版本,在排定時間審查,孔文吉並提出附帶決議,除了要求原民會確實監督原住民地區是否遵照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外,也希望各部會能夠儘快達成共識,讓工作權保障法能夠早日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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