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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05/21
申請資料流失 土地遭撥用難取回
記者:【Abas/巴浩】
地點: 全臺 全部  


站在自己的土地上,港口部落的Ina,說著自己八歲時,跟著長輩開墾馬庫達愛土地的點點滴滴,當時這塊地上遍地珊瑚礁岩,成了他們的地界,由珊瑚礁岩堆疊而成的地界,至今清晰可見,但是視為母親的土地,卻已經不再屬於他們所有,而是成了國家的財產,讓他們只能選擇踏上抗爭一途。



豐濱鄉石梯段地號823、592土地,緊鄰著太平洋,邊緣沿著旁邊水田,畫出一條界線,馬庫達愛部落族人79年就鄉豐濱鄉公所提出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但是卻遲遲等不到回應,民國83年7月,國有財產局卻在地主申請期間,將石梯坪823、592地號土地無償撥給東管處使用,阿美族人卻持續繳納稅租,直到民國86年族人收到鄉公所公文表示申請資料流失,才發現,自己的土地,成了東管處的財產向豐濱鄉公所詢問,得到的卻是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答案。



地主不能接受,自己辛苦開墾的土地,因為鄉公所的疏失,變成了東管處的財產,甚至不顧族人訴求,規劃多功能公園開發案,多次發動抗爭,在部落燃起狼煙,強烈表達不滿。



即使發動一連串的抗爭行動,地主依舊得不到東管處的回應,最後前往花蓮縣議會陳情。



東管處承諾將自救會訴求帶回研議,但是至今卻遲遲沒有回應。族人計畫進行下一步抗爭行動,但是東管處依然強調要發揮土地的最大利益。



東管處強調土地應該共管共享,把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歸屬於少數人,但是對於原本擁有土地的阿美族人而言,應該先釐清地權歸屬,才有進行共用的互信基礎。



當原住民的土地,變成了國家的財產,對於自己的土地該怎麼使用,失去了決定權,甚至成了政府口中,無法避免利益損害的少數人,讓抗爭的行動,只能不斷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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