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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05/17
劃設傳領 清水農場模式難依循
記者:Abas/巴浩
地點: 全臺 全部  
位在卓溪鄉的清水農場,是布農族人的傳統領域,但是因為原基法子法土海法還沒有通過,無法依法劃設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行政院原民民會於是提出使用計畫,國有財產局在民國九十五年的時候移撥給行政院原民會使用,創下行政院原民會取回傳統領域的先例,但不是所有的傳統領域都可以依循清水農場的模式還給原住民族人使用。



美麗的山林、清澈的溪流,在殖民者進入台灣之前,台灣這塊土地以及土地上所有的資源,都是原住民族人世代守護傳承的寶貴資產,原住民族就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不過殖民者來了之後,一切都變了。在滿清政府進入之前,原本原住民族人還能自由的在這塊面積375萬公頃的土地上開墾生活。但是滿清政府進入後之後.原住民族的土地慢慢限縮,在1925年日本政府進行土地調查之前,原住民族活動區域減少了一大半,大約只剩下一百六十六萬公頃。到了1928年日本政府劃出二十萬公頃作為原住民族生活、活動的場域,也就是原住民保留地的前身。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沿用日據時期的劃分,屬於原住民族所有的原住民族保留地的範圍,只剩下24萬公頃,因為其他原本屬於原住民族的土地,都被收歸國有。



花蓮縣卓溪鄉清水農場,位在海拔1500公尺的山上,是一塊面積大約1328公頃,這裡過去是布農族人的傳統領域,但是外來政權進入之後,這塊布農族世代生活的土地,成了國家的財產



在72年以前被收歸林務局管理,72年1月18日由政府移撥給警備總部做管訓用地,設有清水習藝農場,82年6月,解嚴後警總裁撤,移交司令部,到了83年,才由國有財產局管理,一直到民國95年,國有財產局才將這塊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的清水農場產權撥交原住民族委員會。



雖然行政院原民會成了土地的主管機關,但是一直以來,這裡一直都處於被非法佔墾開發的狀態,翠綠的山頭,像是貼上了狗皮膏藥一般,露出一片片黃土,滿目瘡痍,讓布農族人相當不滿。



布農族人不能接受,自己傳統領域內的珍貴數種,不斷被盜採,必須花費百年時間生長的牛樟樹,硬生生連樹頭一起被挖出,就連布農族人要在自己的傳統領域土地上狩獵,都遭人假扮森林警察驅趕。



今年4月,在花蓮卓溪鄉的清水農場土地上,終於由行政院介入,會同行政院原民會、水保局以及警分局等八個單位250個人力,前往清水農場,大規模掃蕩這些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上的違規開發行為,拆除卓溪鄉新生段土地上的違建以及農業設施,讓當地布農族人看見政府的魄力,也讓這塊已經滿目瘡痍的土地,終於能在族人的守護下,休養生息。



國有財產局將土地撥交給行政院原民會4年後,行政院原民會總算真正取回清水農場土地的使用權,其實在當初,行政院原民會在爭取清水農場的土地,耗費了許多心力,因為原住民土地及海域法尚未通過,行政院原民會無法依法劃定傳統領域,所以擬定使用計畫,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將清水農場土地,交由行政院原民會管理,避免掉許多繁雜的行政程序,也為取回傳統領域開了先例,但並不是所有的傳統領域,都可以依尋清水農場模式取回。



據國有財產法規定,撥用的土地,必須由公部門直接管理,並且必須作為公務、公共用途,不能交由部落族人自行規劃運用,行政院原民會強調清水農場的撥用是特例,無法作為所有傳統領域劃設的範例,要真正依法劃設原住民傳統領域,還是必須等到土海法通過後,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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