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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05/06
紐政府立法剝奪海權 毛利人抗議
記者:Kolas/Karo
地點: 全臺 全部  
一連幾天的土地就是生命的專題,要帶您在母親節的之前,回顧各國原住民族人面對原住民的另外一個母親-土地的態度還有立場,今天要帶您到紐西蘭。



2003年紐西蘭上訴法庭提出毛利人,不但可以透過各地的毛利法庭爭取政府認定的傳統領域,甚至只要上毛利法庭就可以針對紐西蘭南北兩個島沿岸,包括沿海土地與近海海域爭取擁有權,上訴法庭令人意外的創舉讓隱忍一百多年的毛利人,終於可以透過土地法庭,大聲要回屬於自己的自然主權,為紐西蘭毛利人的還我海權的運動開啟了新的一頁。



在短短的一年之內,全紐西蘭沿岸各地都有毛利人申請取回傳統海域,這樣的發展與大部分的紐西蘭人認為大海是公共擁有,任何人都可以接近大海的想法正面衝突。紐西蘭政府開始動作了,出身工黨的紐西蘭總理Helen Clark隨即以保障全國人民的權益為理由,要為沿海與近海權立法,確保大海不特定屬於某個個人或部落,而是屬於公共擁有。



在2004年起草沿岸與近海法案,在國會中以英文稱為Foreshore and Seabed Act,動員立法委員通過這項法案,強調與大海連接的沿岸土地和近海海域,屬於政府所有。這個法律對毛利人來說就像沒有經過毛利人同意而定的賣身契,氣憤難耐。



綠黨的毛利籍國會議員強烈反彈,抗議政府見錢眼開,立法保障殖民政府可以在未經部落許可之下逕自開發資源,甚至允許外國企業開發油田,卻犧牲毛利人的權益。不過仍然有毛利國會議員各自服務自己的政黨,各有立場在國會中通過了這項法律,當時與執政黨同屬於工黨的毛利國會議員不贊成,即便在黨的壓力下也不屈服,2004年成立了毛利黨.到現在仍不斷提案要撤銷這個法案。

有人堅決反對,但是也有部落同意在立法之後與聯邦政府合作,允許政府前往開發,即便在毛利社群內部,也出現不同的聲音,只是老人家語重心長反問:毛利的下一代,該怎麼辦?



2004年紐西蘭副總理表示,1991年已經通過的皇家礦業法案已經確立政府的開採權,政府開發近海資源於法有據,誰有權力擁有近海土地與海域使用權,殖民者與原住民的立場大不相同。近海海域究竟是屬於毛利人的?或者是屬於公共財,全國人民共同擁有的?沿岸與近海法案的爭議還沒結束。



從2004年開始,紐西蘭各地的毛利人就選擇以各式各樣的方式抗議由政府主導通過的沿岸與近海法案認為,這個法律讓毛利人失去親近海洋的自然權,2008年底,紐西蘭進行國會大選,這個已經通過待修正的法案,仍然是決定毛利選票的關鍵話題,只是毛利人口只佔全國總人口的15%,毛利人的訴求依然沒有在大選後順利翻案。



到了2010年,紐西蘭新任總理John Key面對毛利人更關注的沿岸與海岸法,表示希望修正草案可以在2010年通過,不過強調,不論怎麼修法,還是必須滿足大部分紐西蘭國民的期待。現在自己用選票選出新的總理,毛利人依然沒有把握,卻從來不曾放棄要取回傳統領域和海域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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