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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10/05/06
團結就是力量:原民部落行動聯盟工作說明
記者:金惠雯
地點: 全臺 全部  
在88風災發生之後,從嘉義阿里山鄉的鄒族、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的布農族與鄒族、甲仙鄉與六龜鄉的平埔族、屏東霧台的魯凱族、來義鄉的排灣族到台東南迴線的排灣族,都是這次風災受災嚴重的地區。為因應災區重建的需求,各地紛紛成立自主性的民間組織,包括鄒族青年行動聯盟、88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魯凱部落重建聯盟、魯凱青年行動小組以及台東部落行動聯盟等,分別在自己的主要區域中進行內部組織與推動重建等工作。



然而,在莫拉克重建條例通過開始,政府所端出的重建政策每每都讓受災的部落更覺受挫,從安置的混亂、特定區的劃設以及原鄉重建的課題,在在顯示政府想要把受災部落全數趕下山的態度與政策走向。因此自民國98年10月開始,各地災區的自主性組織與許多聲援團體便嘗試開始做串連,並且以互相聲援的方式來面對政府不當的重建政策所帶來的衝擊。



建立議題合作平台



這段時間,不管是98年11月19日88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的高雄縣政府陳情活動到11月25日集結3百人在行政院前的抗爭,在地的自主性組織與聲援團體為使各地的重建工作能夠與政策的發展做有效的連結,以及進行災區重建組織的橫向整合,於是98年12月30日在高雄縣鳳山,災區的原住民自主性組織、非災區的原住民團體與關注88風災議題的聲援團體,共同組成了「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以建立議題合作與資源整合平台的模式來凝聚大家的力量。



因此這個聯盟肩負起聯絡與資訊整合的任務,協助各災區的自主性組織進行橫向的聯繫,並且針對政策進行監督與遊說工作,同時還要扮演一個與政府對話窗口的角色,讓政府看到災區原住民族的共同需求,並且得以集結人民的力量,向政府表達真正的重建期待。



為了要推動上述的工作,聯盟結合了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基督教長老教會、桃源鄉婦幼關懷協會、88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以及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在旗山設立了一個聯合辦公室,不僅在組織面上扮演資訊傳達與整合的角色,同時在實體辦公室上也集合了大家的力量成立了這個辦公室,希望能為災區的重建與發展貢獻心力。



辦公室在99年2月1日成立,在這前後,行動聯盟先與國際特赦組織、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舉辦了國際人權工作坊,分別在高雄、嘉義、台東和屏東的大社部落各舉辦一場。1月18日在立法院結合了台北縣烏來鄉、台中縣和平鄉、與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等代表共同召開反地制法記者會,針對地制法修訂過程中完全忽略原住民族自治權的議題表達不滿。



1月28日前往監察院糾舉中央的重建委員會罔顧原住民族權益的特定區劃設政策是違法行為。2月11日協助88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前往杉林國中針對原鄉重建進度緩慢向馬英九總統陳情。自4月起,與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合作辦理部落論壇,以分區串連、組織連結到行動方案來創造全台原住民族部落連結的可能性。4月24日前往阿里山樂野支援鄒族的封路抗爭行動。



發行部落再造快報



同時,自88風災發生起,許多聲援團體便透過原已存在的TIPA-google論壇來進行災後重建政策的討論與災區行動的串連,於99年2月起,便由行動聯盟所成立的新google論壇(IPACT)接手這個網路平台的討論與串連;此外為使災區的族人能夠更快獲得重建相關訊息,以及跨災區的訊息連結目標,在98年11月發行了第一期《部落再造快報》(首期發送3千份,日後會視狀況增印份數),這份刊物對應於政府所發的重建快報,有其不同的目的與意義,主要在於提供災區組織的橫向串連與訊息交流,同時也會對目前的重建政策提出分析與建言,希望能協助災民更清楚這些政策的內涵,使之能在自己部落的重建工作中找到可以運用的政策與資源。



目前聯盟也成立了一個部落格(http://ipact2009.blogspot.com/),一方面整理風災之後的工作內容,一方面也開始建立災區原住民自主性組織的基本資料,為這些團隊建立一個可以對外溝通的平台。



接下來,行動聯盟的工作在原有的基礎上,需要更進一步的工作來協力各地的災區自主性組織推動政策倡議與部落重建的工作,除了要呼籲大家持續關注原住民災後重建與部落防災等課題之外,推動原住民族自治的工作也是聯盟的最終工作目標,為原住民族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







【小檔案】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成立宣言】



我們要求政府必須落實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立即啟動中繼安置;資訊公開、住民參與、尊重災民選擇等三大訴求,協助部落自主性重建。



強烈反對政府剝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權;抗議政府以危險特定區域劃分及國土復育條例之名,企圖進行帝國主義模式的霸佔。



國家應遵守具國際習慣法位階的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尤其是第10條「不得強迫原住民族遷離其土地或領土。如果未事先獲得有關原住民族在自由意志下充份知情同意以及商定公正和公平的賠償,並在可能時提供返回的選擇,則不得進行遷離」的規定,維護原住民族基本權益。



我們要自主宣告傳統領域,主張自然主權與土地自決權利,誓死捍衛原住民族祖傳土地!



我們聚集舉行結盟儀式,以土地主人的立場,要求政府停止侵害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利,把山林海域的永續家園還給我們,恢復其歷代相傳那孕育萬物及人們的原來面貌。



【捐款資訊】



若你願意支持行動聯盟的工作,歡迎捐款支持我們。



帳號:22485555



戶名: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毛隆昌



許可字號:內授中社字第0980019162號



旗山辦公室地址:高雄縣旗山鎮旗甲路一段97號



旗山辦公室電話:07-662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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