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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4/19
考取卻不錄用 精障考生申復自救
記者:記者楊久瑩/台中報導
地點: 全臺 全部  
不是所有人國考通過筆試及訓練,就能當公務員!如精神疾病患者就算通過國考及訓練,用人單位仍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不予錄取。考選部長楊朝祥坦言,公務人員考試法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存在的矛盾,尚屬無解。



考用不一的矛盾 尚無解



去年原住民特考有一名精神障礙應考人據實填報自己有精神疾病,雖然一路從考試到受訓都過關,分發時用人單位卻拒絕錄用,原因出在公務人員考試法令中,立法院主張不該限制人民應考權,但用人單位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等各款規定,可拒絕聘用。該案例目前正在公務人員保障訓練委員會進行申復自救。



楊朝祥說,精神狀況到何種程度不得任用,應更明確訂定規範,才不致影響人民服公職權。



另一個考用不一致的例子則是年齡的問題。這次的身障人員特考有一名就算考到榜首也無法錄用的六十六歲應考人。楊朝祥說明,本來考選部計畫將國家考試應考人的年齡上限設定為五十五歲,但立委認為應考資格不該設限,基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中的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六十六歲應考人即使考上也無法擔任公職。



國考考卷專人陪睡 警看管



楊朝祥昨前往台中視察身心障礙特考位於大里高中的考場,國家考試考卷存放的旅館首度曝光。不僅有專屬的工作人員「陪睡」,還有每四小時輪值一次的霹靂小組警員守候,還精挑細選將官級房間,因空間夠大才能置放當次考試所有試卷。



身心障礙者劉先生則當場向部長陳情,身障者工作難找,政府應多釋出機會;視障應考人謝先生則建議,考場外休息區應廣設插座,方便愈來愈多隨身攜帶筆電的應考人使用。



針對精神障礙考試未來是否分障別舉行,楊朝祥表示,考選部仍傾向於維持目前各障別合考的現況,以避免發生特定障別遭排斥,用人單位不願釋出缺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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