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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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市年底合併升格直轄市,鄉鎮市公所擔心改制為區公所後,區長職等與組織編制會受到影響,台中縣民政處處長呂英俊今天表示,台中縣、市政府已取得共識,人口數在十萬以下的區公所將設四個課,十萬人以上設五個課,原住民區則增設土地管理課,另外,目前鄉鎮市長是領十職等的薪資,轉任區長後,將建議內政部比照原職等核薪。
呂英俊處長表示,臺中市目前區公所設三個課,臺中縣二十一鄉鎮市公所則依人口數多寡不一,分設五到七個課,對於區公所組織規程,台中縣市政府雙方達成共識,人口數在十萬人以下的區公所將設四個課,人口數在十萬人以上的區公所則設五個課,原住民區則增設土地管理課,組織規格與目前的規格相差不大,草案將送行政院人事單位參考。
呂英俊處長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人口在二十萬以上的區公所,區長職等為十職等,人口在二十萬以下的區公所,區長則為九職等,因為目前鄉鎮市長都是領十職等的薪資,轉任區長後,將建議內政部比照十職等核發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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