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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10/03/31
部落新聞眼: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爭議
記者:記者/作者:部落新聞眼
地點: 全臺 全部  
■Yaway Hayung

總統馬英九日前出訪6個南太平洋友邦,其中這次出訪的最後一站帛琉,在2008年4月份民進黨執政時代,成立了南島民族論壇的總部。不過馬英九上任後,當時的行政院原民會主委章仁香,以原住民的社福以及教育為重為由,不再繳納租金,原住民立委陳瑩在立法院內質問外交部,強調外交是要講信用的,不能因為政黨輪替就不認帳。

不過行政院原民會表示,南島民族論壇總部雖然掛牌,但是一直沒有人進駐,也取得帛琉女王的同意不用付租金了,未來「南島民族論壇」將先以國際會議以及實質的文化交流的方式進行,並不是裁撤,因為還有其他國家參與,還需要尊重大家的意見。

不過,這一番話,又引起當時促成南島民族論壇總部成立的前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不滿,表示馬政府團隊違反聯合國原權宣言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未保障原住民族人跨國進行政治活動的權利。

筆者不禁要問,在遙遠的帛琉設立一個南島民族論壇總部,共同簽署的8個會員國,為何只有台灣要付辦公室的租金給帛琉女王,而不是由8個會員國共同負擔每個月大約1百元美金、將近3萬多元新台幣的租金呢?而且辦公室的大樓同時也是帛琉文化中心的這棟建築物,還是台灣政府出資興建的,若帛琉政府也關心自己是南島民族的一員,為何不能無償使用辦公室,而一定要台灣買帳呢?

況且南島民族論壇總部辦公室也沒有任何行政人員在辦公,辦公室不就是虛設了嗎?如果這是所謂的跨國進行政治活動,用金錢換取台灣原住民在國際上的政治權力,我想也不是部落族人所樂見的吧!

南島民族的存續不是只有台灣的責任,而是全世界各南島民族應該自覺的,台灣原住民族人要在國際上發聲,同樣可以有其他的管道,對於我們都是南島民族的一分子這樣的論述,2008年共同簽署南島民族論壇宣言的其他會員國居民,是不是也認同自己是南島民族的一員呢?如果是的話,為何總部的成立或後續行政工作都必須由台灣來負責,而不是各國出人力呢?這些都應該被台灣原住民族人討論的。

或許原住民的政治人物應該脫下政黨的包袱,而不是推翻前朝政策,或是不斷批評當局者,能不能談談為什麼一定要在帛琉成立南島民族論壇總部,對台灣原住民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用實質文化交流的方式不妥,一定要用政治的地位權利呢?可以不要像其他的政治人物一樣不斷的口水戰嗎?

(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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