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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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未溝通 就定管理辦法
台東縣府原民處修繕南王部落聚會所,族人質疑未先溝通,還訂定管理辦法,要求部落超次使用須每4小時就得給付1500元場地費,昨天下午群聚抗議,要求將自主權還給部落。
縣原民處副處長高真健起身致歉,並承諾取得部落同意才施工,並願提供族人就業機會。
「將巴拉冠還給我們!」、「僱用族人加入巴拉冠修繕!」近百名南王部落族人齊發怒火,頭目潘進玉、市民代表賴秀星及部落文史工作者陳冠年、林清美等人均前往聲援。
潘進玉表示,縣府往返該部落車程不到30分鐘車程,倘若有心說明一定能做到。且傳統茅草屋工法都是學問與經驗的累積,包商根本不懂。
賴秀星則表示,修繕案經立委陳瑩爭取,原民會同意補助250萬元,但縣府竟未先行知會部落,即在29日以「即將施工為由」行文至南王國小,要求部落將聚會所淨空,作法顯有失當。
林清美說,聚會所是部落族人爭取經費興建,用地也是國有財產,但代管單位南王國小卻逕自研訂管理辦法,要求部落一年只能3次免費使用聚會所,超次使用就得按「4小時一節」繳交場租1500元,非常不合理。
縣府同意依部落意見修改
高真健允諾只要法令許可,且不超出工程經費,縣府均會依部落意見變更設計,包商也同意日後施工優先雇用部落族人;至於場地租金問題,他會反映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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