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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03/26
原土地版圖縮小 使用限制增加
記者:Djupelang/Sai
地點: 全臺 全部  
因為幾百年來原住民族失去的土地,如今大多為林務局所有,林務局近年以環保為理由,要求原住民族人停止耕作,由政府補助現金要求造林。沒有造林的就要被罰款。可是,這個造林獎勵金卻不敷使用,而且平地造林獎勵金比山區要高出許多,原住民族人身為土地原來的主人依然無力回天,有沒有可能改善,林務局到現在依然表示,還要再研議。

在各地都陸續出現土地爭議,原住民族人認為土地被政府剝奪,失去土地的記憶,讓許多人無法平復。面積有375萬公頃(三萬五千七百平方公里)的台灣,在清朝之前,原本原住民族人還能自由地在這塊土地上開墾生活,但是外來者入侵之後,原住民族的土地慢慢限縮。到了日據時期,日本政府為了掌控原住民族的活動範圍,在1925年進行土地調查,調查之前,原住民族活動區域大約有一百六十六萬公頃。

到了1928年日本政府劃出二十萬公頃作為原住民族生活、活動的場域,也就是原住民保留地的前身。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沿用日據時期的劃分,繼續限縮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範圍,屬於原住民族所有的原住民族保留地的範圍,只剩下20幾萬公頃,因為其他原本屬於原住民族的土地,都被收歸國有,而且有許多土地由林務局主管。

從清朝到現在,原住民族土地版圖不斷縮小,使用限制越來越多,其中就包括政府從民國97年開始推動的綠色造林計畫。限制居民耕作,補助現金獎勵造林,這項政策,美其名是環保造林,不過卻讓當地居民失去賴以維生的工具。

高齡72歲的yaki宋阿妹,今年一月收到桃園縣政府裁處書,原因在於土地被編定為林業用地,卻沒有在民國96年底前改善造林,土地上還種有水蜜桃果樹,裁處六萬元的罰金,但是過去超過三十年都是靠著種植水蜜桃養家糊口,現在卻面臨三公頃的土地只能造林,不能做為其他用途,讓yaki宋阿妹拿著土地權狀,無奈對著天外飛來一張六萬元的罰單,不知如何是好。

土地不能耕作,只能造林,但是山區的造林獎勵金卻遠遠低於平地的造林獎勵金。

依照林務局訂定出的造林獎勵金方式,山坡地造林與平地造林獎勵金同樣是20年每公頃60萬元,但是唯一不同的就是平地造林多了一項休耕補助。每年每公頃9萬元,這樣換算下來,平地造林20年就有240萬元。

光看數字,山坡地造林與平地造林獎勵金20年就差了150萬元,行政院長吳敦義在今年3月3日以及3月16日立法院質詢上承諾,會適當調整造林獎勵金,林務局雖然已經在研議,但會不會調整?還是個未知數。

土地所有權狀拿在手中,卻沒有決定如何運用的權力,在原住民族人的土地不斷被劃定限制使用的範圍,幾百年來的噩夢沒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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