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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0/02/09
二審再判 司馬庫斯櫸木案判無罪
記者:季亞夫/島秀
地點: 全臺 全部  
新竹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泰雅族人,在部落會議的決議之下,把被颱風吹倒的櫸木樹根搬回部落進行美化,但是卻被判竊盜罪,2至6個月的有期徒刑不等,泰雅族人氣憤不斷上訴,官司打了四年多,今天(9日)高等法院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宣判泰雅族人無罪。司馬庫斯族人相當振奮。

纏訟近四年的時間,轟動原住民族社會的風倒櫸木案,終於獲判無罪。原本被判有罪的Amin從法院走出,部落耆老拿起事前準備好的判決無罪的聲明書,相當振奮。2月9日,台北高等法院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尊重多元文化精神,判定在部落撿拾風倒櫸木的三名泰雅族人無罪。一早就遠自司馬庫斯來到台北市的部落族人,每個人臉上都掛著高興的表情,多年來的牽掛暫時獲得釋放。

五年前的泰利颱風,Amin和兩位司馬庫斯族人,在部落會議決議後,將擋在部落唯一聯外道路上的櫸木帶回,用做美化部落工程。這種珍貴木材已被林務局登記,當三位族人準備將樹根前往載運時,他們把剩下的樹頭搬上車,卻在回程碰到新竹橫山分局員警攔下盤檢,並依違反森林法以「加重竊盜罪」移送偵辦,最後在2007年被新竹地方法院判處六個月有期徒行。事實上,原住民族基本法當時早已通過實行,但在立法五年後,相關子法一直都還沒建制完成下,這次在司法界終於奏效。

在宣判過後,司馬庫斯族人在各界人權團體的陪同下,就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判決的聲明,最終還是呼籲總統馬英九,應兌現試辦原住民族自治的政見,儘速審查原住民族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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