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8)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身分法》的修正案,針對原漢通婚的子女,若從具有非原住民父或母的漢人姓氏,只要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父或母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就可以取得身分;而曾經拋棄原民身分的人,能有一次機會恢復取得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