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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09/08/01
司馬庫斯 即起不得設站收費
記者:李坤建
地點: 全臺 全部  
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設站向遊客強收清潔費一事,引起各方的關注。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昨(卅一)日率領相關部門廿餘位官員前往部落,向原住民代表講解法令,並要求自即日起不得向遊客收取過路費,十天內商議答覆,否則將依強制或竊占罪嫌依法送辦。
  
當初發起收費的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秘書拉互依‧倚岕表示,即日起部落不會在入口處向遊客收費,但部落內的私人餐廳、民宿、廁所、停車場,還是會繼續向遊客酌收停車或清潔費。至於收費的標準與其他細節,待召開部落會議聽取長老們的意見後再決定。
  
檢察官要求停收 否則依法送辦
  
司馬庫斯部落今年七月起,在入口處設站向遊客收取清潔費,由於 原住民在國有用地收費史無前例,且無法源依據,不僅引起各界關注,更造成社會關感普遍不佳。影響所及,五峰鄉清泉風景區也傳出有意跟進,風波如雪球般愈滾愈大。縣府、鄉公所等單位認為公權力若不及時介入制止,後續效應恐怕將引起更大的困擾。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昨天上午率領原住民委員會、縣府民政處 原住民行政科、行政處法制科、尖石鄉公所民政課、清潔課與林務局等單位廿餘位官員,跋山涉水深入司馬庫斯部落,和部落發展協會原住民代表會面。詹昭書提醒他們逕自在國有地設站收費,有觸犯強制罪或竊占之嫌。
  
詹昭書說,司馬庫斯原住民維護環境品質用心值得肯定,但在路口設站收費,不管遊客願不願意給錢,都有觸犯刑法疑慮。他建議,如果原住民擔心遊客亂丟垃圾或亂停車,可請志工引導或製作標示牌、傳單,向遊客柔性勸導,「方法很多,就是不能收費!」
  
私人餐廳、民宿、廁所仍將收費
  
他表示,入口後的私人餐廳、民宿、廁所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當然可以酌收清潔費或停車費,但入口處即日起不可以再以任何名目向遊客收取費用。請部落十天內商議作成決議給予答覆。若執意收費,公權力將介入取締並依法送辦。
  
拉互依‧倚岕說,司馬庫斯部落先前公告決議,遊客或車輛要分別繳交十到三百元不等清潔費,後來縣府等公部門介入協調後已經改成不強制收費。至於已收的費用累積約五萬元,將全數用來維修步道、清潔部落環境、修補道路坑洞上,帳目清楚,他強調絕不是用來增加部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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