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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09/07/14
區長9-10職等?中縣改制爭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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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9-10職等?中縣改制爭議多(2009-07-14)





【牯慕瓦旦/阿力夫/Karo】

台中縣市確定合併升格直轄市,唯一的原住民鄉和平鄉,也將改制為和平區,不過這個台中準直轄市現在有個新規定,那就是想當區長的人,必須具有簡任9-10職等的公務員身分。其實現在許多原住民鄉的鄉長原本不具有公務員身分,靠選票打天下,不過現在新制,要求原住民區的區長要先具有公務員9-10職等資格才可以當區長,根據統計,簡任十職等以上的原住民公務員全國只有26位,這個規定在原住民族地區是不是會形成高門檻呢?台中縣市現任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跟公職人員似乎都不認同。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案,獲得行政院通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8條,直轄市、市的區公所,設置區長一人,並且由市長依法任用,區長必須依照市長的命令綜理區政,並且指揮監督所屬的人員。其中台中唯一的原住民鄉和平鄉,未來將改制為和平區,但是區長派任必須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而且考試院訂定的目前高雄市以及台北市直轄市的區長職等必須具有薦任九職等,到簡任十職等的資格。



派任的區長必須具備公務人員9-10職等,但是根據銓敘部97年最新的統計年報,全國原住民公務人員具有簡任資格,也就是10職等以上的有26人,但是是不是和平鄉的泰雅族人,或是不是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就沒有統計,對於這樣的現象,和平鄉鄉長認為要保障當地族人的參政權。



民代認為,為了保障原住民鄉的獨特性,建議區長官派不一定要具有公務員的資格才能保障原鄉的整體發展。不過到底合併升格為和平鄉改制為和平區之後,對原住民未來的發展是好是壞,民代有不同的看法。



雖然勾勒出未來改制為區之後,和平鄉的規劃,但是道路常遭風災損毀的問題,是首要必須解決的。



台中縣市合併通過,但後續的相關行政工作才正要開始,有民代認為現在是霧裡看花,未來對原住民鄉的建設以及重視程度會有多少,都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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