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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09/07/10
平衡發展 從東部出發
記者:朱景鵬
地點: 全臺 全部  
當西部都會區正上演資源競逐的權力大戲,中央山脈以東的宜蘭、花蓮與台東似乎摒除在國土發展之列,原來前山後山間如此接近,卻又如此遙遠。所幸政府提出區域發展、東部區域發展條例、原住民發展等整體發展構想,在眾聲喧鬧中沉穩設想,我們予肯定,但也有更多實務的期許。

  從全球化角度來看,不管是三都、十五縣、或是生活圈、區域的概念,可說是以府際關係重塑、地方政府現代化與專業化,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與地方競爭力的構想。即便在政黨輪替後,近期幾項國際評比結果,台灣整體表現似乎未盡如人意,而美僑商會、歐洲商會等,都對政府提出友好的警示與建言,這都意味國土風貌的改變與重塑,是提升競爭力的關鍵課題。

  這次國土重劃與發展的改制過程,能讓朝野重新思考並且建立同理心,進一步為國土整體發展拉出縱深視野。畢竟,每個地方首長都面臨財政收支困窘、資源與權限不足的制度限制。對於東部地區,中央政府更不應以人口較少、交通不便而忽略當地的基礎建設。為重建東部地方自治風貌的契機,花東不能因空間上未居於核心而致社會發展落後,我們期待區劃法、財劃法、地制法等諸法之修訂,能為東部地區呈現新風貌。

  然而,對應新風貌的實驗與風險,有關部會也應該建構完善配套措施。以歐盟地區為例,歐盟與各會員國都呈現去中央化、區域化、地方化的趨勢,基於輔助原則,歐盟設立必須由會員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提案才能申請的「結構基金」,提供資源貧乏區域與地方政府適足的經費與資源協助,讓地方與區域能參與中央規畫與城鄉發展政策。政府必須認真思考處在台灣邊緣的東部賦予政策與資源的關注。

  從法制化、適足資源制度性保障、乃至地方參與國家政策規畫的角度觀之,我們肯定行政院對於符合區域與城鄉間公平正義的制度構想。目前東部地區的發展規畫,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行政院核定的「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該計畫雖立意良好,但畢竟不能像「離島建設條例」提供專款專用資源與權限的制度保障,受限於政黨歧異與偏好立場、年度預算限制、層層官僚管制,所以發展緩慢且效益不顯。

  我認為,西部縣市升格將對地方治理與府際關係產生劇烈衝擊,因此期許行政院的「東部地區發展條例」以及對於原住民區域的發展構想,能提供制度化的資源協助,減少政黨與官僚作業的干預,並且落實區域諮商、委員會等協力暨地方參與機制,讓地方人得以從中討論地方事情,呈現出地方需求與思維,讓東部地區也能在國土新風貌計畫中扮演某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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