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知本光電案部落諮商同意程序,由卡大地布部落族人及三位家族rahan提起的行政訴訟,14號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次開庭。
針對爭點之一的部落投票範圍,族人及委任律師團新增部落遷徙史資料,以投影片報告向法官強調,原先諮商同意程序也有投票權的溫泉村,雖是部落傳統領域,卻不在族人生活居住範圍。
另外雙方爭論的還有部落這個角色。
先前開發商就質疑過部落rahan的代表性,甚至是公共事務的決策效力。但族人委任律師團再度搬出訪談及文獻表示,這個華語翻譯成司祭長的角色,過去在部落發動戰爭,或是舉行祭祀等,都必須經過他的指示。rahan職權遭受質疑,也再次凸顯,部落自成的議決系統,與現行法規的衝突 。
也就是部落儘管有了會議章程,仍無法排除諮商辦法設下的框架,導致rahan職權遭受質疑,投票權範圍劃設錯誤等問題接踵而來。法扶律師林育萱認為,部落無法自己決定議決方式,才讓光電案爭點重重,因此在這次開庭與部落族人透過耆老訪談,以及文獻查詢的資料提供,就是希望讓法官徹底了解部落議決的特殊性,做出公平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