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沖斷橋樑,這座2017年以10億經費重建完成的明霸克露橋,如今再次被沖毀,重建花費仍在計算中。但連日大雨同樣讓多處山區建設損毀,重建之路不免又是一筆龐大支出。
過去地方政府若要災後重建,大多依賴災害準備金等等,甚至進行移緩濟急的經費調整,而中央也會視情形編列特別預算,或是特別統籌的分配稅款 。 但這些經費是否充足且能及時到位。
因此11號立委鍾佳濱召開記者會,拋出建設風險移轉概念,透過投保制度,讓受損的地方建設能及時取得費用重建。鍾佳濱也提到,透過保險公司檢視被保建設的安全標準,也能強化設施平時養護以及安全性。而過去在保險公司,早有類似機制。
然而國內目前沒一條法源依據,與保險公司進行溝通的要保條件,及相關規劃。
立委伍麗華及烏來區長也提到,原鄉地區的建設權責複雜,各地的經費也有所落差,保費支出該如何分配承擔?相關的投保標準及標的,仍需行政及立法院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