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結果出爐!多個人權團體持續在司法院外聲援。不滿這次大法官就原住民族社會高度關注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僅限原住民使用自製獵槍規範,做出"合憲"解釋,等同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未來恐將面臨最高3年2個月徒刑。
由於多數大法官認為,根據目前立法機關,已經以"自製獵槍"一詞作為除罪範圍,如果要將獵槍除罪範圍擴大,這並非司法機關能夠解釋,而是立法機關要接續修法、處理的課題,等於把球踢回到立法院。但原青陣繼續痛批,儘管大法官肯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受憲法保障,但卻話鋒一轉,認為狩獵權跟野生動物保育同等重要,幾乎等同於將原住民族逼入絕境。
釋憲結果定案後,律師團也分別連線給人在台東的兩位案件當事人,王光祿跟潘志強都表示,儘管面對不利結果,但未來仍會堅持上山狩獵,維護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