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脫鞋子部落共享空間,遭屏東縣政府按照永久屋基地違建拆除計畫規定,依法拆除,同時也粉碎部分族人維持生計與產業發展的願景。學者認為,要在永久屋基地推展地方創生,由於涉及法規限制,本來就困難重重,因此不該用一般違建思維,看待這起大型違建拆除案。
仔細檢視八八風災永久屋性質,當初是由大型慈善團體主導募款、政府配合找地、與族人被迫形成的遷居意願,從中擬定細部條款,構成這一份三方契約。然而族人最終僅被分配到地上物的「永久屋」,不含土地產權,因此更貼切來說,當地居民像是「長期房客」,而政府就是「房東」。
因此居民只要一旦住進永久屋,不僅生活空間被既定的分配坪數限制,未來部落成長空間、產業發產可能,都將受制於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政府。因此學者認為,打從一開始三方契約的擬定,剝奪族人土地權利,就是一切問題的關鍵所在。
18號這場由小米穗基金會舉行的線上論壇,邀請專家學者,深入探討災後重建遷村部落正面臨的各樣難題。會中律師也針對好茶部落大型違建拆除案,建議縣市政府可透過「特定目的事業專用區」,作為永久屋產業發展,牴觸違建規範的暫時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