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發布至今剛滿一個月,抗議團體主張傳統領域應該完整劃設,不應排除私有地。
但原民會則強調憲法對於私有財產權的保障,因此,對傳統領域納入私有地有所顧忌。
對此,北醫副教授林益仁主張,原民會早在去年1月公告《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若將保障私有地主財產權納入諮商辦法當中,在劃設辦法確保傳統領域部落自主及完整劃設,讓「傳統領域劃設」跟「私有產權保障」脫鉤處理,應該能化解目前緊張與對立局面。
林益仁指出,傳統領域劃設跟私有財產權意義層次不同,會造成衝突主要是認知上產生誤會,因此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向社會大眾說明,傳統領域概念。
原運前輩歐蜜‧偉浪也認為,不應該將諮詢同意權部分,框架原住民族土地定義。
學者指出,爭議問題並不在於傳統領域劃設過程,因此希望政府從諮商同意辦法,將私有地主財產權納入保障,尋求解套,解開原住民族社會內部紛爭,推動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