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多處原民部落發生違法侵佔土地的糾紛,部落族人紛紛質疑《原基法》是否能真正保障原民土地,28日召開的兩公約土地事務公聽會中,多位部落代表呼籲應盡早訂定《土海法》並落實兩公約。
原民會於28日召開「確認我國初次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涉及原住民族土地事務公聽會,國際人權專家在我國簽署兩公約之後,針對現行法律有關原民權益部分法規檢討並提出意見,因原民會同日舉行平埔族群身分認定公聽會,部分受邀學者未出席土地事務公聽會。
土地歸屬難釐清
針對國際人權專家強烈建議應有效執行《原基法》,並釐清原住民土地(傳統領域)定義,現場公部門與原民團體針對目前仍停留在草案階段的《原住民土地及海域法》展開一番激辯。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拔尚指出,101年召開的日月潭向山旅館BOT會議,會中竟認定邵族傳統領域未劃定,因此不適用《原基法》第21條。他認為,《土海法》立法尚未周延完備不能作為侵權藉口,應先援用《原基法》與兩公約相關原民法案規定,呼籲原民會向行政院提出撤銷會議結論。
環保署科長余振海則認為,在訂定《土海法》前應先徵詢族人意見,避免法案通過後又有族人認為劃設範圍不符合傳統領域。他也主張,不需要等到立法通過才開始劃設,現在就可以展開劃設工作。
土管處處長杜張梅莊則回應,原住民傳統領域調查從民國91年進行至今仍持續進行,其實原民會已劃出初步範圍,並公布於原民會網站,也正式行文各機關,但由於《土海法》未立法,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衝擊法令 修法難度高
他無奈表示,當部落發生開發案時,「每次原民會行文至各縣市政府都會遇到原住民傳統領域在哪裡的問題」,由於未立法明確劃定,原民會只好不斷與各單位打筆仗。他也認為,由於《原基法》衝擊到很多部會的法令,修法茲事體大,所以其他部會意願不高。
拔尚則強調,在《土海法》未立法之前,《原基法》已明定原住民族傳統生活文化施行區域即具有傳統領域要素,他呼籲原民會應讓其他部會了解,所有開發案凡涉及原民地區便會涉及傳統領域,就不能進行。而未來制定《土海法》時,應建立起國家和部落雙方平等的協商平台,而非侵佔者逕行劃定傳統領域。
原策會代表則指出,原民會需秉持「沒有同意就沒有開發的原則」,努力協助部落族人建立共識,對於邵族向山觀光旅館BOT案、杉原美麗灣等土地開發事件都應積極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