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訂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代表董事候選人選任罷免辦法」。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文化處文化科。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三) 電話:02-8995-3129。
(四) 傳真:02-8521-1593。
五、本案內容僅適用於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並已函知該工會,爰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代表董事候選人選任罷免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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