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人字第 1050008613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第 1 條條文及第 5 條附表二、三(原名稱:行 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 1 條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對原住民族事務有功人士,特依 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