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3年5月22日
原民土字第10300259242號
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第一點;修正「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第一點及第十六點附件三;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第一點;修正「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第一點及第十六點附件三;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第一點
主任委員 林江義
Mayaw.Dongi
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第一點修正規定(請參照PDF檔)
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第一點及第十六點附件三修正規定(請參照PDF檔)
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第一點修正規定(請參照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