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14.08.04
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一般教育、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
法規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四日教育部臺教綜(六)字第 1030094847B
號令、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30036801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第 5 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原住民幼兒,指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至入國民
小學前者。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優先權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未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
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一律准其入
園。
二、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營
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本公平、公正
、公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並應先行公告抽籤地點及時間。

相關連結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SearchRange=G&id=107099&k1=%E5%8E%9F%E4%BD%8F%E6%B0%91
備註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四日教育部臺教綜(六)字第 1030094847B
號令、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30036801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第 5 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原住民幼兒,指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至入國民
小學前者。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定優先權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未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
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一律准其入
園。
二、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營
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本公平、公正
、公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並應先行公告抽籤地點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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