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修正「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
三、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4)37061512。
(四) 傳真:(04)23326915。
(五) 電子郵件:e-p015@mail.k12ea.gov.tw。
部 長 蔣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