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作業要點於100年8月18日修正發布並實施,原民會此次修訂「辦理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作業要點」重點為修正要點之第五點「已領有中央政府相同性質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及增加第六點「申領本要點之補助,併同請領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補助者,合計申領總額不得多於實際繳費之額度」。 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就讀公立園所及全部就讀私立園所之幼生,可直接申領教育部較優惠之補助,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上就讀公立園所之幼生則申請原民會的補助較為有利。本次修正原民會期能簡化作業流程,並提昇原住民幼兒的入園率,在基礎教育上穩穩的紮根,如欲進一步查詢,請逕向各縣市政府或各公私立幼兒園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