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05.02.05
文化資產保存法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文化慣習、環境生態保育、學術研究、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行政院
法規內容

第83條 自然紀念物禁止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生態環境。但原住民族為傳統祭典需要及研究機構為研究、陳列或國際交換等特殊需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相關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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