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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09.17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須知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綜合行政、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法規內容
  • 一、本須知係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業務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八點規定訂定之。
  • 二、本要點二-(二)執行機關應辦理工作事項如下:
    •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1. 研提年度實施計畫逕送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核備。
      2. 督導原住民發展各項經濟事業,並應經常督促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與經理銀行及承辦金融機構連繫配合,積極辦理本貸款業務。
      3. 督導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以隨到隨審原則審查案件,並將受理之案件分類彙整列冊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
      4. 彙整承辦金融機構借款人名冊及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鄉公所輔導處理紀錄表(如附件一),並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
      5. 督導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輔導借款人之事業經營,追蹤借款人是否依約從事貸款事業,並協助解決其事業經營困難,如發現或接獲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借款人未依約從事貸款事業或違規情事者,應通知承辦金融機構,依本要點第十八點規定辦理。
      6. 如有延滯或呆帳時,配合承辦金融機構催繳。
      7. 將經營事業成功之借款人(如附件二)列冊建檔,建置原住民人才資料庫,並於每年十二月三十日送原民會備查。
    • (二)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
      1. 研提年度執行計畫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備。
      2. 宣導與推動:
        • (1)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政府舉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貸款之意義及申貸手績、償還期限與其他規定,並分送參與集會人員文宣資料,且應於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公告欄、村里辦公處內張貼宣導海報,使原住民徹底瞭解。
        • (2)於適當場所陳列本基金貸款宣導資料,供原住民取閱,並解答疑難問題。
      3. 申請與輔導:
        • (1)受理及輔導借款人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三),並請借款人提供應檢附之文件及貸款程序,依「原住民申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種貸款作業事項」如附件四(以下簡稱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 (2)於借款人貸款後,應隨時派員輔導及瞭解貸款用途並作成紀錄,如發現未依申請計畫從事貸款事業時或有其他違規情事時,應即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承辦金融機構處理。
      4. 將承辦金融機構借款人名冊及輔導處理紀錄表列冊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於每月底函報縣(市)政府。
      5. 如有延滯或呆帳時,配合承辦金融機構催繳。
      6. 將經營事業成功之借款人列冊建檔,建置原住民人才資料庫,並於每年十二月十日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彙整。
  • 三、本要點二-(三)承辦金融機構除依照委託契約書辦理外並應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 四、本要點二-(四)經理銀行除依照委託契約書辦理外並應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 五、本要點第三點所指「經濟產業」、「青年創業」,係以實際從事正當、不違法及不違背政府有關法令之各項經濟事業而言。
  • 六、本要點第四點「貸款對象」:
    • (一)原住民個人: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
    • (二)公司行號:相關合夥人(或股東)須皆為原住民,並以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 (三)原住民組成之合作社:其社員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原住民身份,且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具有原住民身份,並以其為申請人。
    • (四)「其他相關機構」:係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幼稚園、補習班、托兒所、托嬰中心、兒童課後托育中心、老人養護機構、身心障礙收容所或養護所等或經原民會認定之相關機構,其相關合夥人或(董事、監事)須皆為原住民,且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具有原住民身份,並以其為申請人。
  • 七、本要點第十點所指「依借款人事業實際需要,分次撥款」,係指於核貸後依借款人事業實際需要撥付第一次款,經承辦金融機構查證確實依約辦理貸款事業後,再撥付餘款。
  • 八、申請本基金貸款種類、資格、程序及檢附文件,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 九、本基金貸款依法無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者之行業為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合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其他小規模營業標準者(營業稅起徵點新臺幣六萬元以下者)。
  • 十、申請案件處理流程(如附件五)
相關連結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2.jsp?LawID=A040350001003800-20100917&Re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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