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網
/
聯絡我們
/
FAQ
/
服務條款
/
網站地圖
認識原住民族
族群介紹
部落介紹
歲時祭儀年表
原住民節慶日曆
原民新聞
活動消息
社會福利
學習資訊
補助計畫
就業資訊
獎助學金
研究資源
研究計畫
博碩士論文
期刊論文
網站資源
參考資源
法規資訊
機關團體名錄
統計資料
原住民知識地圖
依類型
--請選擇--
法規資訊
機關團體名錄
統計資料
族群
ALL
阿美族
泰雅族
排灣族
布農族
卑南族
魯凱族
鄒族
賽夏族
達悟族
邵族
噶瑪蘭族
太魯閣族
撒奇萊雅族
賽德克族
拉阿魯哇族
卡那卡那富族
平埔族群
南島語族
美洲原住民
澳洲原住民
跨族群
其他民族
主題
ALL
文學藝術
文學藝術\傳統技藝/工藝
文學藝術\音樂
文學藝術\舞蹈
文學藝術\戲劇
文學藝術\文學
文學藝術\服飾
文學藝術\建築
文學藝術\電影
文學藝術\攝影
文學藝術\文化創意
文學藝術\當代藝術
文學藝術\繪畫
法政經濟
法政經濟\獎勵補助
法政經濟\法律政治
法政經濟\產業經濟
法政經濟\就業服務
法政經濟\農耕漁獵
法政經濟\工作權益
法政經濟\綜合行政
法政經濟\部落發展
法政經濟\社會關懷
歷史文化
歷史文化\考古遺址
歷史文化\歷史
歷史文化\民族誌
歷史文化\文史資產
歷史文化\文化慣習
歷史文化\地方誌
信仰祭儀
信仰祭儀\外來宗教
信仰祭儀\傳統信仰
信仰祭儀\歲時祭儀
信仰祭儀\神話傳說
信仰祭儀\生命禮俗
環境生態
環境生態\部落建設
環境生態\環境生態保育
環境生態\傳統生態智慧
環境生態\災害防救
教育學習
教育學習\族群語言
教育學習\族群教育
教育學習\技職培訓
教育學習\典藏單位
教育學習\一般教育
教育學習\學術研究
教育學習\身心發展
生活休閒
生活休閒\觀光旅遊
生活休閒\體育活動
生活休閒\飲食烹飪
生活休閒\醫療保健
生活休閒\交通運輸
生活休閒\部落活動
生活休閒\綜藝娛樂
生活休閒\藝文活動
媒體社群
媒體社群\廣播電視
媒體社群\報紙期刊
媒體社群\圖書出版
媒體社群\電子書
參考資源
參考資源\法規資訊
參考資源\機關團體名錄
參考資源\統計調查
參考資源\字辭典
參考資源\資料庫
參考資源\其他
法規資訊
機關團體名錄
統計資料
更新日期 2010.09.17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須知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綜合行政、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法規內容
一、
本須知係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業務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八點規定訂定之。
二、
本要點二-(二)執行機關應辦理工作事項如下:
(一)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研提年度實施計畫逕送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核備。
督導原住民發展各項經濟事業,並應經常督促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與經理銀行及承辦金融機構連繫配合,積極辦理本貸款業務。
督導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以隨到隨審原則審查案件,並將受理之案件分類彙整列冊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
彙整承辦金融機構借款人名冊及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鄉公所輔導處理紀錄表(如附件一),並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
督導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輔導借款人之事業經營,追蹤借款人是否依約從事貸款事業,並協助解決其事業經營困難,如發現或接獲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借款人未依約從事貸款事業或違規情事者,應通知承辦金融機構,依本要點第十八點規定辦理。
如有延滯或呆帳時,配合承辦金融機構催繳。
將經營事業成功之借款人(如附件二)列冊建檔,建置原住民人才資料庫,並於每年十二月三十日送原民會備查。
(二)
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
研提年度執行計畫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備。
宣導與推動:
(1)
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政府舉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貸款之意義及申貸手績、償還期限與其他規定,並分送參與集會人員文宣資料,且應於直轄市區及鄉(鎮、市、區)公所公告欄、村里辦公處內張貼宣導海報,使原住民徹底瞭解。
(2)
於適當場所陳列本基金貸款宣導資料,供原住民取閱,並解答疑難問題。
申請與輔導:
(1)
受理及輔導借款人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三),並請借款人提供應檢附之文件及貸款程序,依「原住民申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種貸款作業事項」如附件四(以下簡稱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2)
於借款人貸款後,應隨時派員輔導及瞭解貸款用途並作成紀錄,如發現未依申請計畫從事貸款事業時或有其他違規情事時,應即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承辦金融機構處理。
將承辦金融機構借款人名冊及輔導處理紀錄表列冊建檔,留供原民會督導查核,於每月底函報縣(市)政府。
如有延滯或呆帳時,配合承辦金融機構催繳。
將經營事業成功之借款人列冊建檔,建置原住民人才資料庫,並於每年十二月十日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彙整。
三、
本要點二-(三)承辦金融機構除依照委託契約書辦理外並應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四、
本要點二-(四)經理銀行除依照委託契約書辦理外並應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五、
本要點第三點所指「經濟產業」、「青年創業」,係以實際從事正當、不違法及不違背政府有關法令之各項經濟事業而言。
六、
本要點第四點「貸款對象」:
(一)
原住民個人: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
(二)
公司行號:相關合夥人(或股東)須皆為原住民,並以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三)
原住民組成之合作社:其社員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原住民身份,且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具有原住民身份,並以其為申請人。
(四)
「其他相關機構」:係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幼稚園、補習班、托兒所、托嬰中心、兒童課後托育中心、老人養護機構、身心障礙收容所或養護所等或經原民會認定之相關機構,其相關合夥人或(董事、監事)須皆為原住民,且其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具有原住民身份,並以其為申請人。
七、
本要點第十點所指「依借款人事業實際需要,分次撥款」,係指於核貸後依借款人事業實際需要撥付第一次款,經承辦金融機構查證確實依約辦理貸款事業後,再撥付餘款。
八、
申請本基金貸款種類、資格、程序及檢附文件,依本作業事項規定辦理。
九、
本基金貸款依法無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者之行業為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合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其他小規模營業標準者(營業稅起徵點新臺幣六萬元以下者)。
十、
申請案件處理流程(如附件五)
相關連結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2.jsp?LawID=A040350001003800-20100917&RealID=
聯絡我們
關閉視窗[X]
網站問題/諮詢
|
提供活動
主旨
類別
認識原住民族
認識原住民族\族群介紹
認識原住民族\部落介紹
認識原住民族\歲時祭儀
認識原住民族\節慶日曆
原民新聞
活動消息
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學習資訊
社會福利\補助計畫
社會福利\就業資訊
社會福利\獎助學金
研究資源
研究資源\研究計畫
研究資源\博碩士論文
研究資源\期刊論文
網站資源
參考資源
參考資源\法規資訊
參考資源\機關團體名錄
參考資源\統計資料
原住民知識地圖
其他
內容
您的大名
電子信箱
驗證碼
謝謝您的指教,您的意見我們會盡快處理與回覆!
聯絡我們
關閉視窗[X]
網站問題/諮詢
|
提供活動
請提供您想分享之活動訊息,本站管理員會依您提供的資訊完整性以及活動相關性評估,通過審核後張貼於本網活動消息,謝謝您的熱心。*為必填資訊。
*活動名稱
*活動網址
*主辦單位
*活動內容
*您的大名
*電子信箱
*驗證碼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
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7,855,88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