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原住民就業代金查核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取得資料之正常使用,保障民眾個人隱私,特訂定本規定。
本系統之使用者,均應依照本作業管理規定辦理。
本作業管理規定未盡之處,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本規定自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