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23.01.13
修正「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檢核小組作業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綜合行政、法規資訊  
地點 台中市 全部    
發佈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事務管理、健全內部事務檢核機制並提高行政效率,設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檢核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主任秘書兼任,其餘委員十四人至十五人,由本會就下列單位人員派兼之,任期為一年:
(一)本會文教福利組。
(二)本會經濟建設及土地管理組。
(三)本會綜合企劃組。
 ( 四 )  本會會計員。
(五)本會兼辦政風人員。


三、本小組檢核下列事項:
(一)車輛管理之檢核。
(二)物品管理之檢核。
(三)國有及市有公用財產管理之檢核。
檢核內容依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之檢核表執行之。


四、本小組每年至少應對各類事務之管理檢核一次,並檢討其執行情形,由委員填具事務檢核表(如附件一至附件三)陳報主任委員。


五、本小組檢(查)核作業由召集人主持,各委員應親自出席,因故不克出席時,應指派其職務代理人代表出席。


六、本要點奉主任委員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相關連結 https://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620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7,828,878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