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陳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徵選簡章一份。 二、前揭徵選公告日: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甄選名額: (一)臺中市專職族群推廣人員1名(阿美族群)。 (二)依本市人口聘請阿美族語語言推廣人員:3人 (三)依本市人口聘請泰雅族語推廣人員: 2人。 (四)依本市人口聘請排灣族語推廣人員:2人。 (五)依本市人口聘請布農族語推廣人員: 1人。 四、資格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五、薪資待遇: (一)薪資: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整。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六、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