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人員 二、每月約26,400元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五、工作內容:辦理偏遠與原住民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法第28條之情事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3親等內之血親姻親迴避進用)之規定。 八、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 九、說明: (一)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收)以4月30日截止。 (二)資格不符者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部退件。 (三)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四)錄取人員由本處通知。 (五)報名截止時間:至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 (六)連絡電話:03-822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