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期間】 聘期自113年4月中旬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為3個月。 【應徵資格】 1. 學歷:大學畢業。 2. 具團隊合作與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細心、守時。 3. 熟諳電腦基本文書處理等能力。 4. 具原住民族學生輔導與陪伴工作經驗者尤佳。 5. 熟稔原住民族學生、青年事務工作者尤佳。 6. 具承辦原住民族學生相關業務、研習活動、社團經營,或其他推動原住民族文化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單位經費規劃及控管。 2. 綜合行政窗口。 3. 協助辦理原住民族學生生活、課業、生涯發展輔導,及民族教育等活動。 4. 協助辦理全民原教活動,促進族群間相互尊重與多元文化發展,以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3樓) 詳細資訊請參考 104 與 1111 的徵才啟事,連結放在留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