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名資格
(一) 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二) 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 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到職後2年內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5年報考並於116年3月通過)。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影音器材基本操作能力。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2月26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方式
(一) 填寫「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1、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親自送達、郵寄或採電子郵件傳送方式送至本局。
(二) 採電子郵寄傳送報名書件者,請逕寄電子信箱AQ8224@ntpc.gov.tw,高小姐。寄送後務必來電確認電子郵件收訖情形(電話02-2960-3456轉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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