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鼓勵有志人士對偏遠、貧困之臺灣原住民(以下簡稱原住民)社區或部落發展提供服務,加強本所與原住民之交流與合作,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申請人以碩、博士研究生或畢業三年內之學、碩、博士為主。另開放數名予有志於長期從事部落工作者。 三、獎助重點: 以協助原住民部落開拓社區發展資源之申請:(一)協助原住民部落規劃推動社區發展計劃;(二)長期投入部落社區活動。 四、補助期限:視服務計畫需要而定,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為原則。 五、補助名額:每年至多十名。 六、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服務計畫(請至少包含下列項目:計畫名稱、發展目的、服務計畫期間、方法與步驟、預期成果等)。曾獲此獎助者,請說明與過往申請計畫的關連性。 2.個人資料(包含學經歷)。 3.部落人士介紹信一封。 4.申請人現有專職工作者,須由服務機構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申請。 5.申請人為在學學生者,需由就讀系所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申請。 (二)申請案件由本所學術發展委員另提委員會進行會審理。 七、補助金額及經費用途: (一)當年度每月新臺幣最高壹萬貳仟元,至多十二個月,具學生身份者須符合「中央研究院獎助學金支給要點」之支領限制。 (二)學員參與本所舉辦之應用人類學基礎訓練課程、期中工作坊以及期末報告會共三場從其部落往返本所之交通費用。 (三)並視年度經費狀況,對受獎助者酌予補助資料收集費用至多壹仟元及部落活動經費至多貳萬元。 (四)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受補助對象檢附領款收據及相關資料送本所會計辦理經費請撥及核銷。 八、督導考核: 獲得獎助者,於年度中與年度結束時,需撰寫報告提交本所,說明工作進度與成效,並陳述分析該部落或社團於資源開拓方面遭遇優勢與困境的原因。若無法依照規定繳交期中及期末報告者,將暫停或追回獎助金發放。 九、本要點經本所所務會議通過後,並報院同意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8年獎助申請期間: 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 申請案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中研院民族所 聯繫人:陶曉萱,hsiaotao@gate.sinica.edu.tw,02-2652-3324 ★敬請將申請文件以雙面列印方式,按順序裝訂整齊,於截止日期前郵寄至聯繫人,並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申請計畫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