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5年原住民傳統拔河趣味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 據: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105.07.20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50021517A號函核備辦理。
二、目 的:發展原住民體育,提升原住民體能,鼓勵原住民積極參與運動,提供原住民切磋、觀摩學習與傳承原住民文化。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苗栗縣政府原民局、苗栗縣南庄鄉公所、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南投縣政府原民局、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苗栗縣南庄國中、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各級拔河隊伍。
六、比賽日期及地點:
105年10月29日(星期六)苗栗縣南庄國中(北區:基隆市、新北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七、比賽組別:
1、傳統拔河組:採男女混合組選手20人(男子12人女子8人)參賽,體重不計。
2、親子組:參賽選手6人(成年父母3人需有一位為女姓;子女選手3人男女均可),體重不計。
3、少年組:參賽選手6人男女不拘,體重不計。
4、青少年:參賽選手6人男女不拘,體重不計。
八、參加對象:
1、傳統拔河組:於105年12月31日前年滿15歲。
2、親子組:成年父母選手需年滿25歲,子女選手依少年組規定辦理;報名本組選手可跨組傳統拔河組及少年組參賽。
3、少年組:於105年12月31日前年滿10歲至12歲。
4、青少年組:於105年12月31日年滿12歲至14歲。
九、報名辦法:
1、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12日(星期三)止,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二十號708室)(TEL:02-87711436 FAX:02-87739821)
3、報名手續:
(1)報名時請詳細填寫大會規定之報名表(如附表)。
(2)傳統拔河各隊報名人數為24人(男子14人女子10人);均不得重複報名。
(3) 親自或掛號郵寄報名均可。
十、賽程抽籤:105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時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舉行,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賽程資料請參照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網站http://blog.roodo.com/tug_of_war。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最新審定之拔河運動規則。
十二、比賽用繩: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合格之拔河繩。
十三、比賽制度:
(一)報名隊數低於9隊(含)時一律採用循環積分決賽賽制,採三局二勝制;比賽結果2比0者,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2比1者,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報名隊數超過10隊(含)時則採分組循環預賽,各組取4名參加淘汰排名決賽。
(二)各分區錄取前四名參加總決賽;總決賽採分2組循環預賽各組取4名參加淘汰排名決賽。
(三)勝負判定:
(1)每組以各隊積分高低排名,。
(2)若積分相同,則以相關場次之對戰勝負定名次(勝者名次在前)。
(3)若再相同,則以全部賽程勝場數決定名次。
(4)若再相同,以賽程所有場次之犯規警告次數總合定名次(次數較少者佔先)。
(5)若再相同,則以賽程相關場次之對戰局參賽選手總體重定名次(較輕者佔先)。
(6)若再相同,則以該組賽程結束後再戰乙局定名次。
十四、比賽服裝:
1、選手應穿著大會統一之服裝出賽,不得戴手套,並力求整齊。
2、傳統拔河隊伍可著常用之膠質雨鞋參賽。
十五、獎 勵:各組設冠、亞、季、殿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
十六、申 訴:
1、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2、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訴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訴書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十七、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原住民身份証明。
2、選手過磅單請填妥基本資料並黏貼最近照片,於比賽當天攜帶至大會統一檢核,各隊選手一定要帶過磅單出賽(無則不能出賽)。
3、參賽選手若有亂冒名頂替者,一經查明證實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4、本賽會公共意外
十八、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
十九、附則:
1、本賽會統一辦理公共意外險,各單位請另辦理比賽運動員保險,承保範圍:
(1)每一個人體傷責任NT 3,000,000。
(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NT 15,000,000。
(3)每一意外財損責任NT 2,000,000。
(4)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 NT 3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