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教育部文教財團法人監督準 則組織之,定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原住民部落振興 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係協助發展原住民文化、教育、藝術等事業,培養原住民發展人才,並促進台灣原住民文化之學術研究,出版與推廣事宜,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以保存、凝聚原住民文化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一、蒐集台灣原住民族群歷史文獻有關資料,分析研究相關問題、保存原住民族群歷史文獻史蹟。 二、舉辦各族群社區部落長者傳習技藝並定期展示原住民文物,保存原住民傳統手功、技藝與文物。 三、定期發行原住民教育、文化、經濟、政治、社會、歷史等資料刊物。 四、培養原住民部落發展人才,承攬祖先智慧、凝聚族群共識。 五、推動原住民社區總體營造及部落發展、文化、產業、觀光休閒及環境保育等全面復甦,共創新部落、新家園。 六、促進國際及兩岸原住民部落交流。 七、推動原住民部落發展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