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於民國96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同年12月26日由總統令正式公告。其立法意旨,是「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與「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此外,攸關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權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傳智條例)」,於2007年12月頒布施行。
為使民眾了解傳智條例的內涵及推動情形,原民會重新建置「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傳智網的「法規查詢」區羅列了傳智條例相關的國內外法律,有利民眾使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時有所依循;另外為利民眾檢索專用權內容,以利後續授權使用,於「專用權查詢」區提供申請案的處理進度及專用權公告內容等資訊,並優化檢索查詢功能。
期望落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立法精神,達到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與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兼籌並顧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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