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湖區印地安漁獵委員會成立於1984年,代表明尼蘇達州,威斯康辛州和密西根州的11個印第安奧吉布韋(Ojibwe)部落,他們分別與美國政府簽約讓族人在割讓領土內以管理良好的方式在非保留季期間仍能行使條約上的使用權利。也就是說仍能保留狩獵,捕魚和採礦權。GLIFWC不但致力於保護和增強自然資源的永續力,提供自然資源管理專業知識,確保後代子孫也會有收穫的機會,同時該組織也盡力把部落的文化和價值觀帶入漁獵生活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