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3年(1954),七戶的排灣族木材工人來到高雄市生活,為了就近生活,就在中華五路旁,也就是當初運木用的運河旁築起房屋生活著,土地為政府所有。
部落名稱Ljavek(拉瓦克)是排灣族語,意指靠近水邊的地方,因為過去中華五路的前身是條運河。
到了民國86(1997)年,吳敦義在高雄市長任內,將運河鋪設為中華五路,為了落實都更計劃,要求拆除拉瓦克部落,當時為了安置十四戶的居民,族人就被要求遷居至小港區的娜麓灣國宅,但也只能有六年的租賃期,之後十四戶的居民在沒有能力在外租房的情況下,只好再度回到部落。
直到民國100(2011)年,居民被高雄市府通知要在101年(2012)的二月進行拆遷,現有十七戶的居民,拿出政府的房屋稅、土地稅,甚至是用水用電及門牌證明,要求政府將拉瓦克部落的土地,就地合法。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則希望部落居民能集體搬遷至鳳山區五甲台電宿舍及小港區的那麓灣社區國宅,並提供租金補貼、生活扶助、就業服務、文化族語傳承、兒童課輔、醫療照護等等服務,但族人則希望市府尊重「我們是家庭,是個大家族。」而不是一味要族人搬走。
目前部落和高雄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仍在就部落去留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