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台東縣原住民保留地參加「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及「獎勵輔導造林計畫」之造林地作為研究範圍,進行獎勵造林政策執行與成效評估。在不計林木公益價值,僅計算實質收益時,依研究推估結果,將造林地林木蓄積情形轉換為木材價格及碳排放權額度交易價格,可得造林地林齡屆滿20年其執行成本仍高於造林效益。 另分析檢討計畫執行流程,建議經由調整計畫提報及管考機制、簡化作業流程、規劃發展各區域重點栽植樹種、改善檢測作業調查項目及檢測方式、依使用地類別規劃相關經濟收益方案等方式,提升造林計畫收益與改進執行效能。
"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4444493087011723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