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合理利用是包括原住民保留地在內的台灣河川溪流上游集水區妥善經營的一個重要項目,在台灣坡地超限利用常被認為是造成山崩、土石流和洪水等水土災害的主要原因,這樣的責難尤以原住民族於原住民保留地上的使用最甚。 本研究選擇了95~100年間石門水庫及集水區整治計畫-原住民保留地保育整體方案做為探討,研究範圍主要以石門水庫區集水區為主。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行為是破壞水土保持主要原因,在前述原住民保留地保育整體方案執行過程中研究分析,證明是絕非這樣的事實,因此本研究提出下列幾項結論: 一、原住民保留地立地條件因素較容易致災 二、有必要提出適切的方法處理現有超限利用情形 三、坡地多元化合理利用是善盡其用、互蒙其利的方法 四、重視部落自決、尊重民族權益是世界主流價值 本研究探討近年政府對於原住民保留地擬訂的方向制度與處理措施,以石門水庫處理計畫作為研究區域,利用現行法令規章與政府推動土地政策執行工作與成果來分析。國家在實行水資源(水庫及其週邊土地管理)各項工作處理主軸,皆思考以平地民生用水或其他如農、工及商業使用等問題考量多於保障原住民使用土地權益,且方法手段上並不符合原住民族對於傳統領域土地主宰權利及主張,故筆者希望分析出一些對環境友善也兼顧社會經濟方法,探討較可能予族人接受的措施,藉以提升原住民留地保育工作落實的可行性。本研究分析若加以考量: 一、辦理土地複查降低超限列管-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重新全面查定 二、檢討造林政策之差異-山地造林獎勵金重新研擬 這樣的措施確實在改善土地超限利用情形能取得較好的成果,這 就說明降低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情形,是必須審慎思考原住民與土地權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