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人馬世芳跟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臺的著作權爭議圓滿落幕!但為了避免公部門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去年12月中,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文化部全面盤點公部門跟著作權人合約。8號上午,立委蘇巧慧邀集黨團立委跟廣播人馬世芳、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等藝文工作團體代表,舉辦"保障藝文工作者著作權"座談會,與文化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共同研商著作權條款。
不論在著作權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等,都明確要求保障著作權人的權益,但長久以來,公部門機關採購契約,卻經常要求著作權人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或將著作權歸為政府所有,造成創作者權益受損。在馬世芳爭議之後,原文會也重新修訂契約,將跟廠商"共有共享",且在藝文採購上,也刪除了"著作人格權屬於甲方"的條款內容。
為了防止馬世芳風波再現,公部門帶頭做起,立委也表示,後續將持續追蹤各單位的落實情況,也會協調文化部跟經濟部,透過明確原則規範,保障藝文工作者著作人權益。